河南省华豫律师事务所、河南省京港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刑法修正案(八)学习研讨会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1年2月25日发布并将于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(八),是1997《刑法》颁布以来修改内容最多的一次。根据商丘市司法局律师科的统一安排,2011年3月5日上午,河南省华豫律师事务所、河南省京港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和实习人员,进行了组织学习。
商丘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、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主任汪继华律师就刑法修正案(八)的修改过程、背景、意义进行了讲解,对每一个条文修改的原因、内容、意义存在问题及将来适用中出现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,并对其中的疑点、难点、亮点进行了点评。主讲人汪继华将对刑法修正案(八)理解与适用,传到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网站和其主办的“中国刑事法律服务网”上,供大家参考。随后大家踊跃发言,对一些热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争辩。
通过学习,大家一致认为刑法修正案(八)体现了“尊老爱幼”、“人道主义”、“少杀慎杀”、“宽严相济”的刑事政策,减少了死刑的适用,加大了对“危害公共安全”、“危害食品安全”的打击力度,也更加切合司法实际。同时也认为,此次修正案修改的内容较多,很多问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,也需要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的规定。
大家纷纷表示,一定继续深入学习、透彻理解、准确运用,更好地为大众搞好法律宣传和服务。
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
二○一一年三月五日